济建质安字﹝2019﹞28号
各区县住建局,济南高新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管理局,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基建办,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莱芜高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及工程参建各方:
2019年6月3日,长清区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6月3日17点20分左右,山东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山东总部产业园建设项目(开发区)转运车间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经初步了解,现场工人田思敏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二层楼面从事铺设桁架板工作,当踩至未焊牢的桁架板工作面上,导致重心不稳,人随桁架板坠落至一楼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具体原因尚在进一步调查中。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山东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江苏省),监理单位为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山东济宁)。
二、采取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2008]121号)文件与省住建厅安全生产事故即行问责要求,我局会同长清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成立核查组,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核查,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长清区住建局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下达了安全隐患整改(停工)通知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停工整改;我局将核查处理情况上报省住建厅,建议省住建厅将核查结果转企业注册地进行处理。
三、处理意见
按照省住建厅安全生产事故即行问责要求,我局做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对“6.3”事故涉事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南通晟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东方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记入诚信不良记录,予以扣分处理。
(二)该事故涉事企业与相关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事故责任的认定,再作进一步处理。
四、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不断强化在建工地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堵塞各种安全漏洞,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不利局面。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