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建质安字﹝2019﹞2号
各区县住建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基建办、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原莱芜有关功能区建设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工程参建各方:
今年以来,我市建筑施工工地发生塔机基座防护墙倒塌事故事故1起,造成1人死亡;火灾事故2起,均无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死亡事故
2019年2月24日,商河县怀仁镇怀仁·仁和佳苑1号楼工程发生一起塔机基座防护墙倒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济南泽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济南永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诚信佳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陕西省)。对上述涉事单位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不良记录。我局已经建议省厅对济南永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罚。该事故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待事故调查结束后,我局将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二)两起火灾事故
1.2019年3月13日,位于旅游路南侧舜华路南延西侧的高新区新兴服务业发展中心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2.2019年3月21日,济南市历下区奥东新都项目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15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二、工作要求
今年开工近一个月时间,事故频发,特别是消防安全问题,两起事故间隔不到十天,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较大损失,教训十分深刻。为总结事故教训,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扭转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被动局面,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梳理和查找建筑施工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督查检查力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手段及措施,堵塞漏洞,严防事故发生,切实扭转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
(二)继续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
春季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做好消防设施的设置和日常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实行“人人过关”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基本安全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决杜绝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一是开展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工作。各单位要针对施工现场环境,开展一次在建工地的消防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所有人员达到“一懂三会”。二是加强对现场临时办公、生活区的消防设施检查,尤其是生活区配电箱及电线线路的检查,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三是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程序,动火时必须设置看护人和足够消防器材,现场实施电气焊施工时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四是施工现场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单独存放。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制定方案,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各监督机构采取拉网式突击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到“四不放过”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立即停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隐患的闭环整改工作,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7日